John Patrick Norman McHennessy,
the boy who was always late

    那天在書店,小豆自己挑了這本書。我看了一下作者的名字,John Burningham,連翻都沒翻,就買回家了。這個名字,是英語童書的正字標記。你若是看過一眼,應該便能記住他獨特的簽名方式──連粉彩留在紙上的細粉,都沒有被修掉。

    你小時後被處罰過嗎?罰寫「我愛講話」一百次,還要給家長簽名,算是很普通的處罰方式吧?!這本書正文還沒開始,就有小John Patrick Norman McHennessy 慎重的罰寫(小豆一定要弄清楚他到底寫了幾次)。童稚的筆跡,弄得髒髒的紙張,不小心拼錯的字。如此用心的童書,讓人忍不住要趕緊翻到正文,弄清楚到底發生什麼事情。故事讀完了,頁底接著再繼續罰寫。我們瞪著那些字,思緒飄了起來。(小豆還是不斷地問,到底他寫了幾次。)

    小John Patrick Norman McHennessy每天都步行到學校上課,他遲到了幾次,每一次都有充足的理由,可惜對老師而言,這些理由都不成立。他被罰了幾次之後,不再遲到,但是........到底小John Patrick Norman McHennessy說的是真是假?到底是什麼把穿著學士服的老師綁走?作者並不在意讀者如何解讀。他用寫意的筆調,帶過許多憑著他的繪畫功力,可以多加著墨之處,也留給讀者無限的空間。每一個人的解讀不同,其實是可預期的。我選擇把我的解讀留給自己。

    其實,讀這本書給小豆聽,對我而言最大的挑戰,在念出主角的全名。書中這個名字完整的出現許多次,真把我給整慘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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